2016年克拉玛依市地税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 的要求,开展了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采取定向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本市8户重点税源企业实施检查,取得丰硕成果。稽查查补收入1487.25万元,查处千万元以上案件1件,有效打击了税收违法行为,维护了社会经济税收秩序。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文件要求,该局迅速制定方案,明确由稽查局具体负责,统一组织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抽查工作,并进行动态监控管理,由数据管理局协作配合做好数据分析支持工作,确保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确定标准,开展定向随机抽查。由稽查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切实结合稽查人员力量,从行业分布、区域分布、税种覆盖面、风险推送等多个角度综合考量,确定重点税源企业名录库标准,以定向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检查对象。
三是及时给予业务指导,防范执法风险。稽查局对于检查人员在查办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业务分析会进行明确。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由稽查局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在调查取证、税收政策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获取有益的帮助及指导,拓宽办案思路,更好地推进检查进度,提高检查质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四是制定检查预案提高质效。针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检查难度大的特点,要求检查人员要结合检查对象的特点,对案件进行案头分析,通过调阅纳税人财务报表、纳税申报数据等方式,多方面进行查前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方向和检查重点,提高稽查效率及质量。
来源: 李京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