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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市地税局顺利完成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018年9月24日  李京林律师

为做好克拉玛依地税部门自5月1日起代征二手房交易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克市国地税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安排部署、督导落实克地区委托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各项工作。

一是会同市国税局共同制定 委托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 业务衔接方案。各区地税局、国税局根据 委托代开 业务衔接方案,制定各辖区 委托代开 业务衔接方案,从制定上保障委托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的有序开展。

二是联合国税部门积极开展 委托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 业务的政策学习、代开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的安装发行、代开软件的安装、票种核定和发票申领等信息的初始化工作及软件操作培训。克拉玛依地税系统共计64人参加了 营改增 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相关业务培训,并按区局的要求时限四个基层单位全部完成税控设备发行和增值税发票的领用。

三是认真开展在金税三期预生产环境和正式环境的委托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的测试工作。截止4月28日,市地税局所属四个基层单位全部在金税三期正式环境下完成税款征收,并实现金税三期生产环境代开发票信息与国税发票代开系统的同步,按规定实现增值税发票代开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为5月正式开展委托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 李京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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